2018前路鄉(xiāng)人民政府信息公開工作
年度報告
本年度報告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以下簡稱《條例》)要求,匯總2018年度前路鄉(xiāng)的政府信息公開年度報告編制而成。報告包括概述,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主動回應社會關切的情況、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和不予公開政府信息情況,因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行政復議、提起行政訴訟的情況,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存在的主要問題及改進情況,其他需要報告的事項等7個部分。報告中所列數(shù)據(jù)的統(tǒng)計期限自2018年1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如對本報告有疑問,可與前路鄉(xiāng)辦公室聯(lián)系(地址:縉云縣前路鄉(xiāng)佛堂路10號,郵編:321404,電話:3542309)。
一、概述
2018年,前路鄉(xiāng)人民政府堅持以十九大和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系列為指導,在縣委縣政府的正確領導下,結合我鄉(xiāng)實際,認真貫徹《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積極做好政府信息公開的各項工作,政務信息主動公開、定期公開,接受來自社會各界的廣泛監(jiān)督,真正將信息公開工作做到透明化、公平化、信息化。
(一)領導重視,機制健全。前路鄉(xiāng)主要領導高度重視政府信息公開機制的建立健全工作,成立了以陸向榮為組長的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領導小組,切實保證政府信息公開領導力量。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由辦公室確定人員負責政府信息公開的日常工作,做到專人專管。
(二)措施具體,強化責任,嚴格進行保密審查。遵循誰提供、誰審核、誰負責的原則,嚴格進行保密審查。在推進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中,嚴格堅持政府信息公開保密工作程序,建立健全信息發(fā)布保密審查機制。落實專人負責做好本部門政府信息公開的保密檢查,以及不予公開信息的審查工作。嚴格按照《國家保密法》及有關法律、法規(guī)和規(guī)章規(guī)定,對擬公開的政府信息是否涉及國家秘密、商業(yè)秘密、個人隱私進行認真審查,對涉密的政府信息,未經(jīng)特殊許可的不得公開。切實保障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所需的設備和網(wǎng)絡,確保設備、網(wǎng)絡運行安全。加強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人員的保密審查教育,定期組織開展業(yè)務培訓。嚴格執(zhí)行保密問責,對公開了不應當公開的涉密信息的責令限期糾正。
(三)在具體工作中,堅持做好以下幾點:
1、堅持學習宣傳,營造良好氛圍。不定期組織學習《浙江省政府信息公開暫行辦法》、《縉云縣政府信息依申請公開工作責任追究辦法》等相關文件,增強意識,吃透精神,嚴格貫徹。同時,逐步開展群眾喜聞樂見的活動,為開展政府信息公開創(chuàng)造了良好的環(huán)境基礎。
2、堅持明確信息公開工作的時效性。按照“合法、全面、準確、及時”的要求公開政府信息,并對已公開的政府信息發(fā)生變化或失效時及時更新。
3、堅持信息公開方式的多樣性和規(guī)范性。不斷規(guī)范推行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流程,使得各科室、各單位參與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流程進一步規(guī)范有序。同時,創(chuàng)新靈活的公開形式。結合基層工作實際,鄉(xiāng)政府采取了靈活多樣的公開方式。主要有:一是設立政府信息咨詢處;二是制作各類宣傳公開欄;三是編印宣傳冊、宣傳卡、宣傳單;四是干部下村入戶宣講;五是新媒體平臺(政府網(wǎng)頁、微信公眾號等)發(fā)布信息 。
二、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
截止到2018年12月31日,前路鄉(xiāng)2018年度共計公開政府信息326條,其中在政府門戶網(wǎng)站信息公開平臺公開172條,除政府網(wǎng)站外的其他方式公開政府信息154條。主動公開的政府信息主要涉及單位日常工作動態(tài)、人事分工調(diào)整、單位有關財政信息、鄉(xiāng)鎮(zhèn)文件、公示公告、政策法規(guī)、規(guī)劃計劃等多方面內(nèi)容。
三、主動回應社會關切的情況
(一)新聞發(fā)布工作的開展情況;前路鄉(xiāng)堅持以民生利益為本,急群眾之所急、想群眾之所想,對于群眾關心的重大問題,都能及時全面的發(fā)布。到目前為止,我鄉(xiāng)未有新聞發(fā)布工作開展。
(二)政府網(wǎng)站信息公開工作開展情況;前路鄉(xiāng)通過政府信息公開平臺依照《前路鄉(xiāng)政務信息公開指南》的實效要求,對外發(fā)布鄉(xiāng)里的各項工作開展情況,提高政府透明度,接受群眾監(jiān)督。2018年前路鄉(xiāng)發(fā)布工作動態(tài)51條,圖片新聞52條,年度報告1條,發(fā)布政策法規(guī)文件12條。
(三)運用新媒體開展信息發(fā)布情況;利用微信公眾號等新興媒體,擴大群眾閱讀信息量,提高獲取信息的有效性和及時性。
四、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和不予公開政府信息情況
2018年,前路鄉(xiāng)沒有依申請公開的申請報告;
五、因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行政復議、提起行政訴訟的情況
2018年,前路鄉(xiāng)未發(fā)生針對有關政府信息公開事務的行政復議、訴訟案和申訴情況。
六、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存在的主要問題及改進情況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問題。
1、隊伍不穩(wěn)定。因政府信息公開專職人員流動性較大,兼職工作人員多為身兼數(shù)職,沒有固定時間采集、編輯、發(fā)布相關信息,致使信息公開內(nèi)容不全面。
2、主動公開的意識還不夠強。重視程度不夠,主動滿足群眾公開需要的意愿不足、發(fā)布信息總量不夠。
3、公開信息的質量和時效有待提升。政府機關提供的信息和群眾真正想要的信息有時存在“錯位”現(xiàn)象,存在著群眾關心的沒有有效公開,注重結果公開,有時忽略了過程公開;在與群眾生活密切相關的公共服務領域,政策措施通俗化解讀工作有待進一步加強;及時準確回應社會關切的能力有待進一步提升。
(二)具體的解決辦法和改進措施。
針對存在的問題,在今后工作中,我們將進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完善組織機構,完善功能,提高服務水平和辦事效率,更好地為社會各界提供便捷的現(xiàn)代化網(wǎng)絡服務。提出以下具體措施:
1、牢固樹立以公開促工作的理念。充分認識做好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重大意義,切實轉變思想觀念,增強工作主動性和自覺性,以政府信息公開服務領導決策、服務中心工作開展、服務人民群眾信息需求,著力做到以公開促公正、以公開立公信,維護法治政府、透明政府的良好形象。
2、安排專職人員專管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對其工作進行監(jiān)督檢查,如出現(xiàn)調(diào)動,做好工作對接和銜接工作。及時查漏補缺,認真做好信息內(nèi)容完整。
3、針對信息公開開展全鄉(xiāng)干部培訓,提高全鄉(xiāng)干部理論水平和操作水平,規(guī)范政府信息公開行為,探索形成相應的工作規(guī)則,推進各辦信息公開的主動性和規(guī)范性。
4、完善政府信息監(jiān)督、考核機制,確保信息準確及時。進一步規(guī)范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報送、檢查、考核制度,保證網(wǎng)站信息及時更新。
七、2018年政府信息公開情況統(tǒng)計表
前路鄉(xiāng)政府信息公開情況統(tǒng)計表
(2018年度)
填報單位(蓋章):前路鄉(xiāng)人民政府
統(tǒng) 計 指 標 | 單位 | 統(tǒng)計數(shù) |
一、主動公開情況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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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數(shù) (不同渠道和方式公開相同信息計1條) | 條 | 172 |
其中:主動公開規(guī)范性文件數(shù) | 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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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發(fā)規(guī)范性文件總數(shù)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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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通過不同渠道和方式公開政府信息的情況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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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政府公報公開政府信息數(shù) | 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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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政府網(wǎng)站公開政府信息數(shù) | 條 | 172 |
3.政務微博公開政府信息數(shù) | 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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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政務微信公開政府信息數(shù) | 條 | 154 |
5.其他方式公開政府信息數(shù) | 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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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回應解讀情況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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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回應公眾關注熱點或重大輿情數(shù) (不同方式回應同一熱點或輿情計1次) | 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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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通過不同渠道和方式回應解讀的情況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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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參加或舉辦新聞發(fā)布會總次數(shù) | 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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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主要負責同志參加新聞發(fā)布會次數(shù) | 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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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政府網(wǎng)站在線訪談次數(shù) | 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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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主要負責同志參加政府網(wǎng)站在線訪談次數(shù) | 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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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政策解讀稿件發(fā)布數(shù) | 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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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微博微信回應事件數(shù) | 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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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其他方式回應事件數(shù) | 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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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依申請公開情況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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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收到申請數(shù)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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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當面申請數(shù)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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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傳真申請數(shù)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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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網(wǎng)絡申請數(shù)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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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信函申請數(shù)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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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申請辦結數(shù)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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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按時辦結數(shù)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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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延期辦結數(shù)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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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申請答復數(shù)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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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屬于已主動公開范圍數(shù)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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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同意公開答復數(shù)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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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同意部分公開答復數(shù)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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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不同意公開答復數(shù)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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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涉及國家秘密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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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及商業(yè)秘密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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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及個人隱私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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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及國家安全、公共安全、經(jīng)濟安全和社會穩(wěn)定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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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條例》所指政府信息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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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情形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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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不屬于本行政機關公開數(shù)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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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申請信息不存在數(shù)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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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告知作出更改補充數(shù)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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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告知通過其他途徑辦理數(shù)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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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行政復議數(shù)量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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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維持具體行政行為數(shù)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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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被依法糾錯數(shù)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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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情形數(shù)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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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行政訴訟數(shù)量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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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維持具體行政行為或者駁回原告訴訟請求數(shù)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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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被依法糾錯數(shù)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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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情形數(shù)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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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舉報投訴數(shù)量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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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依申請公開信息收取的費用 | 萬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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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機構建設和保障經(jīng)費情況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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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專門機構數(shù) | 個 | 1 |
(二)設置政府信息公開查閱點數(shù) | 個 | 1 |
(三)從事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人員數(shù) | 人 | 3 |
1.專職人員數(shù)(不包括政府公報及政府網(wǎng)站工作人員數(shù)) | 人 | 1 |
2.兼職人員數(shù) | 人 | 2 |
(四)政府信息公開專項經(jīng)費(不包括用于政府公報編輯管理及政府網(wǎng)站建設維護等方面的經(jīng)費) | 萬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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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政府信息公開會議和培訓情況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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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開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會議或專題會議數(shù) | 次 | 2 |
(二)舉辦各類培訓班數(shù) | 次 | 1 |
(三)接受培訓人員數(shù) | 人次 | 60 |
單位負責人:陸向榮 審核人:朱香妃 填報人: 王一歡
聯(lián)系電話:3542309 填報日期: 2019.01.04
前路鄉(xiāng)人民政府
2019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