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財政廳關于提前下達2023年縣級基本財力保障轉移支付資金預算的通知
各有關市、縣(市)財政局:
根據(jù)《財政部關于提前下達2023年縣級基本財力保障機制獎補資金預算的通知》(財預[2022〕136號)精神,為提高預算完整性、加快支出進度,現(xiàn)將2023年縣級基本財力保障轉移支付資金預算提前下達給你們(詳見附件),并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此項補助資金作一般性轉移支付,納入2023年度省與市縣財政年終結算,收入列“1100207縣級基本財力保障機制獎補資金收入”預算科目,待2023年預算年度開始后,按程序撥付使用。
二、該項直達資金的標識為“01中央直達資金”,該標識貫穿資金分配、撥付、使用等整個環(huán)節(jié),且保持不變。各市、縣(市、區(qū))將中央直達資金分解落實到單位和具體項目時,對于資金來源既包含中央財政直達資金又包含其他資金的,應及時在預算指標文件、指標管理系統(tǒng)中按資金明細來源分別列示,在指標系統(tǒng)中分別登錄,并將中央財政直達資金部分導入直達資金監(jiān)控系統(tǒng),確保數(shù)據(jù)真實、賬目清晰、流向明確。
三、請各地做好財政收支預算管理工作,結合本地實際,加強“三保”等重點領域經(jīng)費保障,堅持“三保”支出在財政支出中的優(yōu)先順序,切實兜牢縣級“三保”底線。
附件:提前下達2023年縣級基本財力保障轉移支付資金預算分配表